在我居住的小区,晚饭后去散步,见到的狗比散步的人还要多,大概是见狗多了,于是有关养狗的话也想说说。

记忆中,我乡下老家是养过狗的,目的只有一个:让狗看家护院。那些年月,粮食不多,人吃都不够,当然给狗吃的就更少。也许狗吃得少,狗就更能恪尽职守,我心思狗肯定想过,要是自己不好好为主人看家就得不到主人给吃的。我老家那条老黄狗,对我家真的尽职尽责,看着院子,还照顾着鸡鸭小猪之类及农副产品。如果有人来我家,黄狗大声吠叫,甚至上前威胁来人,表现出“强烈的责任感”,当然目的是好的,它是让我家人知道来人了。有时来的是客人,但是狗分不清客人和外人的(如同生活中我们分不清好人和坏人一样,它同样气焰凶狠地叫嚣,家里出来人定要骂它个狗血淋头,或以棍棒相加,以示对客人的尊敬。狗挨骂或挨打之后,鼻子喷一喷气儿,就悻悻地走远了,这种举动仿佛表明知道自己做错了事,这是狗认错态度的表达。

我记得有那条狗在时,我家从没丢失过东西。后来,那条狗死了,是自然老死的,而不是死于非命。依我们几兄弟的意思是想吃了它的狗肉,但是母亲不让,母亲说这狗对我家有功。最后,狗肉自然是没吃成,母亲还让我们挖了一个深坑,给予厚葬。此举,蕴含了礼义性的意义,多少体现了我们对狗一生的认可和尊重。回想起乡下老家那条狗,我套用一句时尚的话,可以说那条黄狗在我家“实现了它的狗生价值”。

也许因为小时候家里养过狗,我对狗有些好感。尤其对那些品性忠勇,外貌朴实的犬种,如后来我知道的军犬啦,牧羊犬啦,猎犬啦,这些狗还能成为电影里的演员,我真的心生敬意。这些狗靠干正事吃饭,虽然为人驱使,但脸上没有媚气,堂堂正正一副狗样儿。然而,我不喜欢现在城里人养的那些狗,虽然名字叫得好听,什么“西施”啦,什么“宝贝”啦,还有的把毛修剪得怪里怪气的,有些羊不像羊,猴不像猴,冬天有的还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又不能站起来走路,让人很不顺眼,看上去很别扭。我认为这些狗丢尽了狗的本色。

我观察过,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这道理简单得如什么藤上结什么瓜一样。人在决定养什么样的狗时,总是根据自己的品位、性情、审美眼光去挑选的。简单地说就是挑选得更像自己的狗,养一个非我的自己。眼下城里人养狗,不像乡下人养狗为了看家护院,只是为了取乐消遣而已。人和狗生活在一起,沟通、解闷,狗呢讨好主人,依赖主人,取悦主人,做起一副小鸟依人相依唯命是从的样子。这样互相利用,互相接纳。也许,这就是大多数人养狗的理由。

但有人养狗目的就不是这样,有的养名贵犬是为了抬举自己的身价,显示自己有钱。我有一位朋友买了一只十多万元的狗,请一个摄影师照了一些照片,装帧了一个相册,美其名曰《爱狗写真》,有客人来他都要炫耀一下,谁都清楚他不是多么爱狗,而是在炫耀钱财,让人很不舒服的。有的则是以养狗赚钱,我们称他们为养狗专业户,他们养狗是使自己的生活好起来;有的是以养狗撒气,在生活中拿人没法,回家就对狗打骂一通,发泄心中怨恨,找心理平衡。有一次黄昏出去散步,见有一个人牵着一只叫不上名的小狗,边走边打,打得呜呜直叫,让人揪心,主人边打还边骂,那阵势他就是至尊王者对付一个小奴仆,狗还能说什么。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这话不假。记得那年玉树地震时,有家主人遇难,而他家的藏獒在他的尸体旁守了几天,看到报道让好生感动。1870年在美国密苏里洲的沃伦斯堡,因一起闻名全美的“老鼓”事件,而后有人写了《犬的礼赞》一文,其中有这样的话:“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毫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犬。”这两件事,使我们看到狗的忠诚可鉴。

家里养只狗会给你带来生机、活力和乐趣。狗的要求、欲望、习性渐渐被人理解,而人的要求、指令、好恶被狗揣摩,人与狗慢慢地达成默契,人与狗平等相处。我想人类如果真正从养狗中学会与其它生命平等相处,我们的地球村生命物种就会繁荣昌盛起来,人与人之间也会少了那些你死我活的战争,人类才会走向文明和进步。

城市是大型的人类聚居地,城市通常拥有广泛的住房、交通、卫生、公用事业、商品生产和通讯系统,城市时时处处体现着公共性。在城市养狗没有乡村养狗方便,所以城里人养的狗得专吃狗粮。狗每天的活动范围也是极其有限,在狗主人有空时,狗才可以被牵出来溜溜,溜狗也是狗排泄的最佳时机。狗不知道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想在那里排泄就排泄了,有的狗主人能及时处理狗的排泄物,有的狗主人则视而不见,一走了之。人口稠密是城市的最大特征,狗走过的路人还得走,所以,狗主人的不文明行为使我们经常见到“不此于人类的狗屡堆”。这让人深恶痛绝之极。

所以,我想规劝有的人在准备养狗的时候,先想想自己是不是已经活到可以养狗的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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