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徐兴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19世纪著名的作家之一,他笔下的《罪与罚》浸透了专属于19世纪60年代俄国经济转型时期的混乱、迷茫、伤痛以及救赎。这位“人的灵魂的伟大审问者”以笔墨为网,交织出一幅压抑、充满矛盾的社会生活图景。1861年农奴制改革之后,资本主义经济开始在俄国崭露头角,处于经济分叉口的人们,或在新经济的诱惑下迷失了做人的良知,或困囿于赤贫的现实而惶惶不可终日,或在浊世之下奔走疾呼以图社会变革……在这样混沌的背景下,小说从一起杀人案件切入,通过细致刻画人物心理冲突,塑造出罪罚主体拉斯科尔尼科夫鲜明的个性特征。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在描述杀人之罪、道德与法律之罚的同时,突出了真诚信仰的力量。
法律与经典文学都直面莫测难明的复杂人性和尖锐深刻的利益冲突,法律案件、法律题材因此也成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列夫·托尔斯泰、莎士比亚、卡夫卡等伟大作家经典创作的重大题材。著名法学家波斯纳在其《法律与文学》的导言中提示我们:“实际上,认真挑选一些这样的作品几乎能够代替论证性的法理著作。表面上与法律或并行的规范体系无关的文学作品,有时从法理的视角来看也可能是有更好的解释。”掩卷沉思,《罪与罚》一书对于法官而言,其意义也许就在于在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在遵守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多从案件当事人的角度和社会公益的角度开展思考与权衡,切实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法官应时时提醒自己少几许不自觉的高高在上优越感,尽可能多地关怀爱护当事人,而不是将当事人,甚至是自己当作法律机器的一个工作对象、一个零部件,机械操作,但求办案数量,不求办案效果。也许我们法官办理的大部分案件并不复杂,很多案件的基本案情几近雷同,但每一件案件的当事人是迥异的。法官不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规范办理案件,应当多用一些心力去做好人的工作,在让自己多一份人文关怀的同时,也让法律的阳光雨露滋生当事人心中法律信仰的萌芽,让我们的社会从小康走向大同,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获得更多的尊严感和幸福感。我们法官与其他人一道,都是法治事业大戏中的重要角色,也都是人生大戏的重要角色。如果我们能在其中多一份彼此的理解、真诚的宽容、共同的期许,在相向而行中一起经历和享受我们这个时代波澜壮阔、精彩纷呈的大戏,岂不美哉?
现实生活中,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成,共同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砝码。当然,良知之罚若产生实际的作用,前提必须是行为人并未泯灭天性,对人权有起码的尊重,否则,也就谈不上道德谴责了。《罪与罚》中的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最后亦受到索尼娅,一位虔诚的基督教信徒的精神感召,主动自首,在流放西伯利亚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人群的重要性,走出了离群索居的精神孤独,从思想上真正接纳了“罚”,诚心接受心灵的拷问和法律的惩戒,悔正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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