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九十七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贺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王萍分别作情况介绍。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贺燕
作新闻发布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63号)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分级分类管控
1.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自9月5日24时起,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四件套”“场所码”等防疫要求。
2.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继续执行第62号通告,连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时间从9月5日24时延长至9月9日24时(9月3日全市社会面清零至9月9日连续7天每天一次核酸检测)。
3.全市社会面清零10天后,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4.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沈,确需离沈的须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出行。
5.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低风险区旅居史、近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来(返)沈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非风险地区的来(返)沈人员,实施“3天3检”的管控措施。
二、从严压实“四方责任”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统筹做好本辖区内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从严从实从细,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2.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压到点位、压到末端,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
3.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要建立健全防控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4.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配合和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从公共场所返回后做好衣物清洗消毒等良好生活习惯。
5.对“四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民朋友们,坚持就是胜利,让我们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保护自己、保卫城市,爱城如家、护城如家,携手并肩,同心抗疫,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5日
2022年9月4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9月4日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系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例行核酸检测阳性,已于第一时间转运至市第六人民医院诊断治疗;无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一是开展医疗救治情况。截至2022年9月5日12时本轮本土疫情沈阳市新冠肺炎救治中心(市六院)共收治病例35人,已出院15人,其余20人含普通型2例、轻型4例、无症状14例。9月3日新增外省输入闭环管控阳性感染者7人,其中确诊5人(轻型),无症状感染者2人。以上在院患者均生命体征平稳。
二是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9月4日6时市内九区开展第十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累计检测617.9万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9月5日8时开展市内九区第十一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共设置核酸检测点位5168个,采样台数7313台,投入核酸采样医务人员9389人次,截至9月5日14时累计采样474.4万人,送检381.9万人,累计检测90.9万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余检测结果待回报。
三是快速开展流调溯源。各级流调队伍24小时不间断开展地毯式摸排,快速查清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迅速锁定风险点位,排查追踪密切接触者、次级密切接触者和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等风险人群,严格闭环转运、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疫点消毒、信息横传等防控措施,快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
四是从严落实风险区域管控措施。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结合新增感染者的活动轨迹和传播风险,经市防指研究决定,将沈阳市铁西区霁虹街道富云花都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区,将沈阳市铁西区霁虹街道(除中风险区以外)调整为低风险区。属地防指要严格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分类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外溢。
五是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工作。进一步强化来(返)沈人员管理,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口等入沈通道严格执行报备查验,严格查验防疫“四件套”,免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进一步摸清大货车及火车司乘服务人员底数,建立档案,落实落细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进口物品、冷链物流检测监管及从业人员管理,确保全流程闭环管控。
六是严格落实“四件套”查验。各类单位、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九小场所”等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件套”查验,全面应用“盛事通”场所码,做到应查尽查、凡进必扫。主动开展有高、中、低风险区及涉疫地区轨迹人员信息摸排,督促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等措施,有效防范域外疫情输入风险。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错综复杂,单日新增病例数高位运行,我市周边地区接连出现疫情,我们必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强化风险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果断从早从快扑灭疫情。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把牢入沈关口。严格执行落地即检,各地区要安排相关专班人员深入每个入沈关口,详细讲解落地即检的流程和要求,充实人员,科学设置岗位,强化力量配置,确保应检尽检。
二是严格管控重点人员。分级分类从严落实域外高中低风险区来(返)沈人员管控措施,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观察;对7天内有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以及近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的来(返)沈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对非风险地区的来(返)沈人员,实施“3天3检”管控措施。
三是持续提高筛查质量。建立健全各社区、小区核酸检测方案,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动态更新装户图,坚持单位扫楼、小区敲门、企业清场、确保区域核酸检测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加强对核酸采样人员的培训,强化对51类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定点医院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和快递、外卖、酒店服务等流动性强的行业从业人员严格做到每日一检,不落一人。
市民朋友们,慎终如始,则无败事。越是最后关头,越是要有“不胜不休”的决心和毅力,未来几天至关重要,只有防范更紧一点、离成功才能更近一步。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勠力同心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在最短时间,以最快速度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保护自己,保卫城市,爱城如家、护城如家。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王萍
作新闻发布
2022年9月4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疫情基本情况
感染者35:现住址:铁西区兴工街富云花都小区,系感染者31的邻居。系9月4日公布的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9月3日其作为密切接触者例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医疗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二、目前工作情况
一是严格重点人员追踪排查,有效实施管控。继续加大对本次疫情阳性感染者涉疫场所的风险人群的追踪排查力度,深挖传播风险因素,排查风险点位,落实管控风险人群,坚决堵塞防控漏洞。目前市公安局牵头调动各区力量,昼夜排查高风险点位出入人员,全力保证各级密切接触者及风险人群追踪到位、及时纳入管控,应隔尽隔、不漏一人。截至9月5日14时,本轮疫情关联的密切接触者4718人,次级密切接触者12217人,已全部落实了分级管控措施。
二是对涉疫场所进行严格管控,实施终末消毒。截至9月5日14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感染者的行动轨迹,本轮疫情累计划定疫点160个,已完成消毒疫点数153个,累计完成终末消毒面积达80045平方米。环境核酸检测累计采集样品数13940份,其中阴性13912份,阳性28份。
三是经综合研判和风险评估,对达到相关防疫标准的集中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有序分批次解除隔离。截至9月5日14时,本轮疫情共解离密切接触者及次级密切接触者11968人,均按规定落实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等要求。
三、健康提醒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频发,部分地区出现疫情反弹,为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高效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平稳有序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沈阳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是倡导非必要不离沈。确需离沈的须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出行。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行程,做好个人防护。所有域外来(返)沈人员需提前24小时进行报备,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告,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广大市民朋友要增强防疫意识,不聚集,不扎堆,少外出,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二是积极关注官方发布信息。如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的居住地、工作地或活动轨迹存在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积极配合辖区政府落实流调、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接到疾控人员调查电话或接收到风险提示短信,一定要积极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实报告个人活动轨迹。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配合流调,决不能心存侥幸,故意隐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若因报备不及时、故意隐瞒涉疫重点场所旅居史,造成疫情传播,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是坚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前往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落实防疫“四件套+场所码”,做到疫情防控意识和健康行为不放松,从公共场所返回后要更换外衣,及时清洗,立即用流水肥皂洗手或者手消毒,做好手部卫生。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异常、腹泻等不适症状,不要自行用药,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旅居史。
战“疫”还在继续,疫情防控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63号通告,齐心协力筑牢沈城疫情防控屏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来源:沈阳网
编辑:钟宇、逄菲
出品: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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