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版权案例】擅自使用视频剪辑软件视频模板,侵权被罚

编辑技术的发展,使得美化照片、视频变得容易,那些在影视剧中才拥有的布灵布灵亮晶晶、眼中冒出小心心的特效,通过一键应用模板,也可以出现在我们自己拍摄的照片视频中。别打这些素材的坏主意,它们大部分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随意盗用模板,是不行的哦。

案例来源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杭州互联网法院(2020)浙0192民初8001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介绍

剪映App是一款视频编辑软件,能够为用户提供多种素材、音乐、特效等,协助用户对短视频进行编辑。

2020年,制作人阿宝在剪映App上发布了为爱充电短视频模板,用户可通过替换模板中的可更换素材形成自己的短视频, 微播公司、脸萌公司(剪映App的运营者)经制作人授权取得该短视频相关著作权。

微播公司、脸萌公司 发现 看影公司、小影公司擅自在其运营的Tempo App上传女生节,为爱充电短视频模板,用户可以点击播放该短视频,亦可以替换素材嵌入模板进行编辑、下载及分享。两公司认为上述行为侵害了其对涉案短视频模板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改编权及汇编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看影公司、小影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短视频模板本质上属于短视频,其由创作者对图片、音乐、特效等各类元素进行编排形成短视频框架,并预留出可供用户进行替换的要素,方便用户替换后形成含有个性化元素的短视频。

立足于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在判断短视频模板是否具有独创性时,不宜采取过高的判断标准。判定涉案短视频模板独创性时的具体考量因素主要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短视频模板是否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不能复制或剽窃他人作品;

二是短视频模板必须是作者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是作者思想或情感内容的表达,可以体现作者的个性。

本案中,涉案短视频模板由制作者对剪映App中已有的音乐、贴纸、特效等元素进行选择与编排制作而成,与既有各个独立的元素存在明显差异。制作者根据想要表达的思想主题,奠定风格基调,寻找合适的背景音乐、图片,再根据音乐的节奏点搭配不同的贴纸、特效、滤镜、动画等元素,并结合主观需要协调多种元素的排列方式、大小、顺序和持续时间,整个创作过程存在智力创造空间,体现了制作者的个性化表达。故涉案短视频模板具备著作权法的独创性要求,属于视听作品。

看影公司、小影公司在其运营的App上共同或分别提供被诉侵权短视频,侵害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法院判令被告两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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